运行月余 行业市盈率定价基准作用显现

  沪深两市上市公司行业平均市盈率公开发布已有月余。经过一个多月的实践后,行业市盈率指标与市场“磨合”的状况如何?该怎样进一步优化、推广和运用该指标?带着这些问题,证券时报跟踪采访了多家券商。他们一致认为,通过运用该指标,新股发行定价更合理、更能得到市场认可,但该指标的计算方法仍需进一步优化,以增加其适用性。此外,应进一步强化对保荐机构投价报告的约束,建立对盈利预测的跟踪、监测和处罚机制。

  行业市盈率指标初露峥嵘

  国信证券投行部负责人告诉记者,近期该公司在上海主板、中小板的新股发行方案、创业板的新股投价报告和发行定价报告中已经采用了行业市盈率最新数据作为询价、定价参考,以期望新股发行定价能更合理。通过近一个月的实践,初步感到行业市盈率的发布对新股发行的询价、定价起到了一定的参考基准作用。在某种程度上可以消除市场信息的不对称,增加市场透明度,减少市场非理性行为,提高市场参与者辨别能力,引导新股报价向理性回归。广发证券(000776)投行部负责人指出,指标发布后,中小投资者可以很方便地查询相关信息,在参与新股申购时可以对定价高低加以衡量,促使其谨慎、理性决策。中信建投资本市场部负责人认为,作为目前被普遍采用的比较估值指标,市盈率计算简便,包含的信息量丰富,如果能够合理使用,将为投资决策提供有益的参考。

  指标发布后,市场对于该指标的局限性也展开广泛讨论,比如细分行业没有行业市盈率的发布,或者对公司业务跨行业经营情况适用性差等。对此,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投行部负责人认为,正是因为行业市盈率的发布,才使得市场各方对新股的合理估值有了更多思考,从而促进了对新股定价的理性分析。

  四大指标优化建议

  为进一步增强行业市盈率指标的可适用性,业界提出了四大优化建议。

  第一,完善静态市盈率统计标准。目前新股发行公告中的市盈率都是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的净利润数据来计算的。为增强指标的可比性,国信证券建议,计算行业市盈率时如果存在非经常性损益,也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的净利润数据来计算行业市盈率,使投资者能直接衡量发行公司市盈率水平。华林证券建议,目前静态市盈率标准中除亏损企业剔除外,能否进一步剔除估值异常的数据,如剔除静态市盈率在100倍以上等异常数据。

  第二,不断完善现有行业分类标准,应用市场接受程度更高的行业分类指标。广发证券资本市场部负责人认为,目前公布的证监会行业市盈率指标,由于制定时间较早,已不能充分反映目前市场状况,相关部门应抓紧进行修订完善;同时在行业细分上,应进一步细化,过粗的行业分类标准不能很好适应细分行业的估值情况。

  第三,建议公布行业动态市盈率和考虑海外市场市盈率。华林证券人士认为,针对行业内第一家上市或者海外上市较多的企业如教育类、网站类企业,应考虑发布海外市盈率指标供选择。国信证券还建议,除每日公布的数据外,应同时计算并披露该行业在最近一个月、三个月、半年和一年的平均市盈率数据以及全部A股股票市盈率明细数据,这样可以多维度反映行业市盈率状况,构建多元的市盈率指标体系,凸显不同类型公司的特色。

  第四,市盈率指标虽然应用广泛,但仍有其局限性,建议进一步公布其他行业估值指标,如行业市净率、市销率等等,从多个角度为投资者决策提供参考。

  约束投价报告“注水”

  作为新股定价的重要参考,行业市盈率也成为机构投资者甄别保荐机构是否向投价报告“注水”的重要依据。据华林证券人士分析,目前投行提交的新股投价报告,有可能在两个地方存在误导性,一是业绩预测,二是可比公司市盈率。因此他建议应从两个方面约束投价报告:一是针对研究报告给出的市盈率估值范围与发布的行业市盈率作比较,如果有较大差异,要求投行作出合理的解释;二是对研究报告的盈利预测部分建立事后检验机制,对差异较大的可考虑引入类似于《保荐管理办法》中盈利预测事后检验机制的法律效力,同时针对研究报告一般是由投行的研究部门独立完成,也可以结合目前规范研究报告的基础上发布对新股询价研究报告的规范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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